一、項目概況
西尼爾(山東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在泰安岱岳化工產業園,現有廠區內,建設“年產1000噸擴鏈劑、23000噸熱穩定劑、35000噸抗氧劑項目(二期)”,項目總投資11000萬元,其中環保投資1680萬元。項目建成后,可年產16460噸熱穩定劑、15600噸抗氧劑,同時副產醇基燃料,鹽酸。項目主要建設生產車間、污水處理站,同時新建辦公樓、倉庫、罐區等輔助、儲運設施。項目新增勞動定員57人,實行四班三倒班工作制,年工作330天。項目建設周期約18個月。
經查找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可知,本項目不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中規定的鼓勵類、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,屬于允許類項目。項目使用的設備沒有國家規定淘汰的設備,其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,建設可行。
二、擬建項目“三廢”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
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,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。對周圍環境的主要影響有:
1、廢氣
本項目設備內揮發出的廢氣、蒸餾過程產生的不凝氣、刮板蒸發產生的不凝氣、離心廢氣、過濾廢氣、灌裝廢氣等工藝有機廢氣,以及罐區有機廢氣,均經RTO處理;酸化廢氣經“堿噴淋+RTO”處理;除味廢氣、干燥廢氣經“布袋除塵器+RTO”處理,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及沼氣,經“堿噴淋+生物滴濾+活性炭吸附+RTO”處理,均由排氣筒P1(高25m、內徑1.0m)排放。廢氣經處理后,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 二級標準,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、表2,《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(站)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7/3161-2018)表1,《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7/2376-2019)表1 重點控制區的要求。
SBM、DBM生產過程篩分、粉碎、包裝粉塵,硫酸鈉干燥粉塵,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,由排氣筒P5(高25m)排放。ST-168、ST-626、ST-636、ST-9228、ST-39生產過程包裝粉塵,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,由排氣筒P7(高25m)排放。復合熱穩定劑生產過程產生的顆粒物,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,由排氣筒P8(高25m)排放。復合抗氧劑生產過程產生的顆粒物,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,由排氣筒P9(高25m)排放。粉塵經處理后,滿足《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7/2376-2019)表1 重點控制區的要求。
ST-168、ST-626、ST-636、ST-9228、ST-712、ST-711反應釜產生的氯化氫氣體,經“三級吸收+水噴淋+二級活性炭吸附”處理后,由排氣筒P6(高25m)排放。廢氣經處理后,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 二級標準、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的要求。
危廢暫存間廢氣在負壓收集后,經“堿噴淋+二級活性炭吸附”處理后,由排氣筒P11(高15m)排放。廢氣經處理后,滿足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的要求。
本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生產裝置無組織廢氣、罐區無組織廢氣、污水處理站未被收集的惡臭氣體、危廢暫存間無組織廢氣,化驗室無組織廢氣。經采取合理措施后,預計項目廠界各污染物均能夠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、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》(DB37/2801.6-2018)表3、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表1 二級標準的要求。另外,項目對VOCs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滿足《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》(GB 37822-2019)的要求后,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。
2、廢水
本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。雨水經廠區雨水收集管線排入園區雨水管網,項目廢水產生環節主要包括生產廢水、設備及地面沖洗廢水、循環冷卻排污水、軟水制備排污水、鈉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、廢氣治理廢水及生活廢水等。本項目廢水在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,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龍泉水務(泰安)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,最后排入漕河。本項目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,能夠滿足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》(GB/T31962-2015)表1 A等級,龍泉水務(泰安)有限公司進水水質的要求。
3、固廢
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。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蒸餾釜殘,過濾濾渣及濾袋,真空罐廢液,廢催化劑,磁性雜質,浮渣,廢礦物油,含有或沾染毒性、感染性危險廢物的不可回收再利用的廢棄包裝物,污水處理站污泥,實驗廢物,廢活性炭等,均委托有相關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合理處置。另外硫酸鈉、氯化鉀、失效白土需進行危廢鑒定,危廢鑒定結果公布前,按危險廢物管理,鑒定結果公布后合理處置。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。
4、噪聲
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運行,主要噪聲源為真空泵、離心機、風機等,其噪聲源強約為70~90dB(A)。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取基礎減振、隔聲等措施后,經合理布局、距離衰減后,經預測,項目廠界噪聲值能夠滿足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—2008)3類標準的要求,預計廠界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。
5、環境風險
項目在落實總圖設計、貯運設計、工藝技術設計、自動控制設計、電氣電訊設計、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設計、緊急救援設計等方面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要求后,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,工程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。
三、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
聯 系 人:周廣岳
聯系電話:13335289611
郵 箱:xiniersd@126.com
地 址:泰安市岱岳區滿莊鎮上泉路以東、興業街以北
四、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
評價機構:山東環泰環??萍加邢薰?/span>
聯 系 人:高工
聯系電話:0538-5395607
郵 箱:hp9954@163.com
地 址:泰安市岱岳區長城路以西
五、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
本項目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包括擬建項目所在位置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各單位和居民。
六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意見表
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對項目建設的態度,包括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保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等。
七、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
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,在項目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、書面、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西尼爾(山東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反映,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,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。
八、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
公眾對本項目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。
公告發布單位:西尼爾(山東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發布日期:2022年2月10日